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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防教育暨征兵宣传进百校”活动走进暨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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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防教育暨征兵宣传进百校”活动走进暨南大学

广州市“国防教育暨征兵宣传进百校”活动走进暨南大学

来源(láiyuán):《全媒体探索》2025年4月号 全民普法是长期(chángqī)的(de)基础性工作。伴随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媒介形态更迭、传播平台多样化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必须顺应这一潮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xīn)。2021年实施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kāizhǎn)(kāizhǎn)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就明确提出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为更好满足受众需求、提高普法效果,大众报业(bàoyè)集团山东法制报(fǎzhìbào)社以(yǐ)网络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需求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对山东法制报普法类新媒体内容创作、传播形式及服务优化等方面提出(tíchū)了针对性建议。 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需求调研(diàoyán)数据分析 调研采用网络问卷的(de)形式,通过社交媒体平台、法律相关社区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发放,共收回有效答卷550份。受访者中,25—34岁群体占(zhàn)(zhàn)比40.76%,18—24岁群体占比29.14%,35—44岁群体占比19.05%,45岁及以上(yǐshàng)群体占比7.05%,18岁以下群体仅占4%。从年龄结构(niánlíngjiégòu)来看,18—34岁年轻人对普法类新媒体产品(chǎnpǐn)的兴趣较高,是普法新媒体的主要受众,这也与网络平台用户(yònghù)年龄结构相符,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受众对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在内容(nèiróng)、形式、更新频率等方面的需求。 根据550份调查问卷,从渠道、内容、形式来看(láikàn),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已经成为广大群众(guǎngdàqúnzhòng)获取法律知识、解答心中疑惑的重要途径。 (一)从渠道看,社交媒体(méitǐ)平台成为群众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选择 数据显示,受访者获取法律(fǎlǜ)知识(zhīshí)的主要渠道(qúdào)为社交媒体(méitǐ)平台(79.64%)和法律行业媒体(53.09%),其次是普法网站(48.73%),专业法律App(39.27%)、公共图书馆/法律服务中心(30.91%)和线下讲座(27.45%)的选择比例则相对较低,朋友/家人(jiārén)(17.82%)的比例最低。这表明人们在获取法律知识时更(gèng)倾向(qīngxiàng)于使用线上渠道,其中社交媒体平台使用频率远高于传统渠道。 这与当前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密不可分。据《第5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tǒngjì)报告》,截至202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wèi)11.08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78.6%,手机(shǒujī)网民规模达11.05亿人。在当今数字化(huà)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社交媒体(méitǐ)平台凭借其便捷性、广泛性和即时性,为民众提供了获取各类知识(zhīshí)包括法律知识的重要(zhòngyào)窗口。微信公众(gōngzhòng)号、抖音、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汇聚了众多法律专业人士、法律机构以及“自媒体”创作者发布的海量法律内容,涵盖了从日常生活(shēnghuó)中的法律常识(fǎlǜchángshí)到复杂的法律法规解读等各个层面,吸引了大量受众。大部分受访者更倾向于在碎片化的时间里通过浏览(liúlǎn)社交媒体平台上的法律资讯,快速获取自己感兴趣或与自身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二)从内容(nèiróng)看,群众既注重内容准确性,也注重实用性和趣味性 调查数据显示,受访者在使用(shǐyòng)普法类新媒体产品时,最看重(kànzhòng)的因素依次为内容准确性(58.36%)、趣味性(57.45%)和实用性(52.91%),这表明受众对内容质量和实用价值有较(jiào)高(gāo)的期待。 法律常识、案例分析、维权指南和法律咨询(fǎlǜzīxún)是普法类新(lèixīn)媒体产品中最受欢迎的四种内容(nèiróng)类型,分别占(zhàn)58.36%、54.55%、50.55%和48%。这反映出受众在获取(huòqǔ)法律知识时具有(jùyǒu)明确的需求导向。一方面,他们希望普法内容准确无误(zhǔnquèwúwù),任何错误或误导性信息都可能对其产生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实用性也是关键考量因素。法律常识能够帮助受众在日常生活中迅速识别和应对常见法律问题(wèntí),案例分析则通过真实具体的案例场景让受众清晰了解法律在实际情境中的运用方式。 同时,以生动有趣(shēngdòngyǒuqù)的形式呈现法律知识,能够极大地提升受众的学习兴趣和接受程度。在信息爆炸时代,相较于(yú)枯燥的条文讲解,趣味性(qùwèixìng)内容更容易吸引(xīyǐn)受众的注意力,促使他们主动去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 (三)从(cóng)形式看,短视频、微短剧、直播、图文资讯是较(jiào)受欢迎的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形式 根据调查结果(diàochájiéguǒ),短视频和微短剧是最受欢迎的(de)(de)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形式,受访者选择比例高达60.73%,其次是在线直播(57.82%)和图文资讯(47.82%)。从(cóng)数据中可以看出,用户更倾向于快速、直观的内容呈现形式,这与现代人们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和对信息获取效率的追求有关(yǒuguān)。 短视频凭借其简洁精炼的特点,能够在短时间内将关键的法律知识点清晰地(dì)传递给受众。它以(yǐ)生动形象的画面、简洁明了的解说快速(kuàisù)抓住受众的注意力,使(shǐ)受众在碎片化的时间里轻松获取法律知识,让复杂的法律问题变得通俗易懂(tōngsúyìdǒng)。微短剧则(zé)通过更具(gèngjù)故事性和情节化的方式深入展现法律案例和法律理念,引发受众的情感共鸣,使法律知识更加深入人心(shēnrùrénxīn)。在线直播为普法带来了更强的互动性和实时性,受众可以在直播过程中随时提问,与主播或法律专家进行实时互动,及时解答心中的疑惑。图文资讯则以其简洁直观、便于(biànyú)阅读和保存的优势,成为受众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之一。 做好普法类新媒体产品(chǎnpǐn)的建议 山东(shāndōng)法制报作为山东省唯一的法治类综合媒体,在融媒语境下如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在大众报业集团实施融合转型(zhuǎnxíng)发展之际如何实现自身(zìshēn)新突破,是报社近年来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应进一步明确山东法制报在山东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中的(de)战略定位,强化跨部门合作与资源整合,与法律行业机构、法学院校等建立长期(chángqī)合作关系(guānxì),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包括内容创作、审核发布、传播推广、效果评估等环节在内的长效运营机制,进一步打造普及法律知识、弘扬(hóngyáng)法治精神的重要平台(píngtái),设定清晰(qīngxī)、具体的目标,指导新媒体产品的创作与传播。 (一)精准(jīngzhǔn)定位受众需求 法律是一门非常专业且复杂的社会科学(shèhuìkēxué),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学历背景、不同职业(zhíyè)的人群对法律知识(zhīshí)的掌握程度是不一样的,他们对法律的需求也是存在差异的[3]。这(zhè)就需要进一步细分受众群体,根据不同年龄、职业、地域等特征,深入(shēnrù)了解其对法律知识的个性化需求,针对性地创作普法内容。 针对企业职工,提供劳动法律(fǎlǜ)(fǎlǜ)法规、商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的(de)内容;针对教育水平不高、对法律不太熟悉的人群,通过传播(chuánbō)简单易懂的法治故事和(hé)案例(ànlì),帮助他们学习基础的法律知识(zhīshí),培养正确的法治观念;对于已有法律基础的人群,根据其日常工作和生活需求,普及更专业的法律知识,以(yǐ)提高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准确理解;针对青少年群体,制作与校园生活、网络安全相关的普法产品。例如,枣庄市峄城区(yìchéngqū)人民检察院首部原创普法微动漫《朵朵(duǒduǒ)普法课堂——砸门的“爆破手(bàopòshǒu)”》,以14岁少年小亮的曲折经历为主线,细腻描绘了他因家庭教育缺位,不慎与不良伙伴为伍,最终误入歧途、深陷法网的悲剧,巧妙地将法律知识与动画艺术相融合,在潜移默化中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全媒体时代(shídài),受众对普法产品的(de)期待日益多元化,对信息的接收方式也趋向碎片化、即时化与互动化。为了满足这一需求,需要不断创新与优化普法产品的供给,同时改善并升级(shēngjí)信息传播的方式。 1.短视频以(yǐ)其短小精悍、易于传播的(de)特点,成为普法产品的“主力军”。制作一系列涵盖日常法律(fǎlǜ)常识、案例分析、法律解读等内容的短视频,通过(tōngguò)生动的画面、简洁的语言,让复杂的法律知识变得通俗易懂,便于受众在快节奏的生活中快速吸收(xīshōu)。同时,利用短视频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将普法内容精准推送至目标受众,提高普法教育(pǔfǎjiàoy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例如,新疆乌苏市警察热合木·热合曼(昵称“馕警官”)在社交媒体平台开设账号,通过“馕言文”(夹杂维吾尔语语法的普通话)进行反诈宣传,搭配(dāpèi)“红灯(hóngdēng)停”的趣味表达等幽默段子、“你的眼睛长到笼子里(lǐ)了吗”等方言与普法结合的形式迅速“出(chū)圈”,短视频播放量破千万,甚至衍生出“国际馕警”“加盟(jiāméng)派出所”等“二创梗”。 这种接地气的普法短视频(shìpín)之所以(zhīsuǒyǐ)能(néng)突破传播壁垒,本质在于打破了传统普法的严肃刻板(kèbǎn)印象,构建了“知识传播+情感连接”的双重叙事体系。当“馕警官(jǐngguān)”用“巴郎子,钱要攒住呢”这种融合地域文化的表达拆解诈骗套路时,法律条文不再是冰冷的文字,而是转化为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身边事。 2.微短剧(duǎnjù)以(yǐ)其短平快、强共鸣、易传播的特点,以情感共鸣与沉浸体验将法律知识融入生活化叙事,打破传统(chuántǒng)普法(pǔfǎ)的单向说教模式。例如,近年来“海南公安”抖音号(hào)推出《我当上公主了 警方:蹲下!》《你很幸运,没“中奖”》《瘾君子的自白》等多部创意十足的微短剧,以年轻化、幽默且大胆的方式普及反诈、禁毒(jìndú)等安全知识,同时结合网络热梗和现实案例有效提升宣传效果。 3.直播作为一种(yīzhǒng)即时互动的传播方式(fāngshì),也为普法工作(gōngzuò)提供了新的舞台(wǔtái)。采用直播方式在线解答公众法律疑问、进行实时互动,能够增强普法教育的互动性(hùdòngxìng)和参与感。例如,厦门公安抽调全局青年民警、辅警组成新媒体团队,在平台以直播带货(dàihuò)方式进行普法,方式新颖,运用网络热词更容易引起年轻群体的共鸣,使他们愿意(yuànyì)参与到互动中来,从而更好地了解公安工作和法律知识,进而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范围。 4.在(zài)图文资讯(zīxùn)方面,应继续发挥其传统优势,结合新媒体的特点进行创新。通过图文并茂、数据(shùjù)可视化等方式,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易于理解的图文资讯,满足受众对于深度(shēndù)阅读和信息可视化的需求。 此外,可以积极运用AI技术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de)智能化。如利用VR/AR技术,让用户(yònghù)沉浸式体验庭审流程。开发(kāifā)AI普法助手,24小时在线为受众提供即时的法律咨询和解答服务,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fǎlǜfǎguī)、案例解读等信息,帮助受众快速获取法律知识(zhīshí)。 (三(sān))提升内容专业性和可读性 在创作普法类新媒体产品时,应将内容专业性置于核心地位。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de)时代,普法产品也存在内容质量(zhìliàng)参差不齐(cēncībùqí)的现象。不严谨甚至带有偏见的法律观点不仅可能误导受众,还(hái)可能对司法机关的正常办案流程造成干扰。 1.建立内容(nèiróng)审核机制,对(duì)普法稿件、普法视频脚本进行法律专业审核,杜绝任何错误解读或误导性的(de)信息流出。例如,在涉及(shèjí)复杂法律条文解读时,首先必须经过法官或法律专家的把关;其次,要积极加强与政法部门、律所、法学院校(yuànxiào)的合作(hézuò),定期邀请权威法律人士开展内部培训,提升内容生产团队的法律素养;再次,在选择普法内容素材时,应优先选取具有(jùyǒu)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案例,对于热点法律事件要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深度剖析,避免片面解读或情绪化引导;最后,通过建立用户反馈渠道(qúdào)及时收集受众意见和建议(jiànyì),根据反馈不断优化改进,持续提升普法类新媒体产品的专业性。 2.注重趣味性,让法律知识(zhīshí)以更加生动有趣的方式触达受众。法律知识本身往往(wǎngwǎng)因其严谨性(yánjǐnxìng)和专业性而显得枯燥,但新媒体的优势在于(zàiyú)形式多样、互动性强,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特点,将普法内容包装得既准确又引人入胜。例如(lìrú),山东东营公安局推出的系列(xìliè)“魔性反诈”视频,将生活中诸如石头、草球子等常见事物拟人化,使用(shǐyòng)网络热梗“我是×××,我不同意×××”面对面“喊话”,用通俗易懂、接地气的语言生动演绎反诈知识,让网友在轻松氛围中记住反诈常识。 具体(jùtǐ)而言(éryán),一方面,可以融入创意元素,如通过动画、微电影、短剧等形式将复杂的法律(fǎlǜ)案例或法规以故事化的方式呈现,让受众轻松愉快地学习(xuéxí)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可增加互动性环节,如设置法律知识问答、法律案例分析比赛等鼓励受众参与进来,提高其学习兴趣。同时,可以利用短视频、直播等形式,邀请法律专家进行实时解答、案例分析,让法律知识更加(gèngjiā)贴近群众,满足不同年龄层、不同兴趣偏好的受众需求。还可以结合时下流行元素和热点话题,将法律知识巧妙地融入其中,如通过法律视角(shìjiǎo)解读热门影视剧剧情(jùqíng)、分析网络热点事件中的法律问题等,使(shǐ)普法内容(nèiróng)更加贴近生活实际,提升受众的共鸣度和参与度,从而更好(gènghǎo)地满足受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普法(pǔfǎ)类新媒体产品的(de)创制对于提升全民法律素养(sùyǎng)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通过本次对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shòuzhòng)需求的调查研究,我们深入了解了不同受众在内容、形式、传播途径等方面的需求特点,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优化提供了有力依据。 未来,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应不断创新发展,以适应时代变化和(hé)受众需求。通过持续(chíxù)改进和优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更加精准、高效,使法律知识真正深入人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贡献更大力量(lìliàng)。 (作者单位:大众报业(bàoyè)集团山东法制报社) 本文(běnwén)刊于《全媒体探索》2025年4月号,原标题为《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需求(xūqiú)调查研究》,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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